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9-10 15:38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庄浪县、静宁县医保部门分别组成评估组对申请变更和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合格的静宁县精神心理康复医院和庄浪三旺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静宁县、庄浪县分别与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定点管理。《医保协议》一式两份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备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公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3—8618795。
附:评估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1年9月10日
评估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共10家)
序号 |
名 称 |
地 址 |
备注 |
1 |
静宁宁康精神心理康复医院 |
静宁县工业园区恒达路锦泰农产品深加工集散基地一期3-4楼 |
医疗机构 |
2 |
庄浪三旺医院 |
庄浪县水洛镇紫荆南街161号 |
医疗机构 |
3 |
庄浪县南城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 |
庄浪县水洛镇王庄村九社 |
医疗机构 |
4 |
庄浪县新北社区第三卫生服务站 |
庄浪县水洛镇新徐路实验小学对面 |
医疗机构 |
5 |
庄浪县文治医药有限公司 |
庄浪县永宁镇永宁街76号 |
单体药店 |
6 |
庄浪县太和医药有限公司 |
庄浪县通化镇中心街22号 |
单体药店 |
7 |
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南滨河路店 |
庄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电子大厦一楼 |
连锁药店 |
8 |
庄浪县晨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庄浪县韩店镇西关街29号商铺 |
单体药店 |
9 |
庄浪县康泰园医药有限公司 |
庄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天诚花苑54-56商铺 |
连锁药店 |
10 |
庄浪县王敏药店 |
庄浪县水洛镇西大街553号 |
单体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