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中心 时间:2025-08-11 09:54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泾川县医保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市医保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了复审,并上报市医保局审查备案。现将评估合格的泾川县锦禾口腔诊所等2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相关县(区)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定点管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933—8618795。
附:评估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8月11日
评估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共2家)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泾川县锦禾口腔诊所 |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泾州街天和人家住宅小区2号楼111商铺 | 医疗机构 |
2 | 德生堂医药(平凉)有限公司二十九店 |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市社区街道泾州街641号商铺 | 零售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