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埠经验

【青岛】青岛市实施 “农村护理保险提升计划” 精准服务万名农村失能失智老人

                            时间:2021-08-03 15:27
分享:

           近年来,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日益完善,但因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照护服务基础薄弱等原因,农村居民长期护理保障一直存在短板。为破解农村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2021年青岛市医保局实施了“农村护理保险提升计划”,构建起城乡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向农村发展。对《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坚持全面覆盖、统筹城乡、保障基本、服务可及的基本原则,对职工护理保险和居民护理保险两项制度进行统一设计,着力补齐农村照护服务短板。

    一是多元筹资,确保居民长护险资金可持续。建立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在不新增财政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按照10元和20元的标准,分别从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划转至居民护理保险资金。同时创新建立职工和居民护理保险调剂金,为全面推动制度向农村拓展做好资金储备,每年护理保障资金达3亿元。

    二是城乡统一,居民护理保险待遇与职工看齐。在保障内容上,为增加参保居民生活照料待遇,与城镇参保职工一样,给予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双重保障,实现了制度公平;在保障水平上,保持适度适中,“医疗服务费”“照护服务费”,对个人的具体报销比例统一设置为:职工90%,一档缴费居民80%,二档缴费居民75%(二档居民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5%)。对个人而言,医疗服务待遇根据本人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据实按比例报销;照护服务待遇与本人的照护需求评估等级挂钩,评估为三、四、五级的参保居民每周最多可享受2、3、5小时的上门服务,每月最高可享受450元、660元、1050元的保障待遇。

    三是多措扶持,加快农村照护服务资源培育。针对农村照护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发挥护理保险“支付杠杆作用”,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提高护理机构服务的积极性。鼓励乡镇卫生院按“两院一体”模式开展机构照护,按“卫生院和一体化卫生室合作”模式发展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鼓励优质民营护理机构将服务向农村发展。

    四是整合资源,建立照护服务质量提升机制。在照护人才培训方面,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开展照护技能专业培训。重点面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妇女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照护服务技能后就地就近提供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

    计划实施3个月,直接惠及1.1万名农村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人员上门服务超30万小时,极大提高了农村地区参保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