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医保系统

关于公布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时间:2021-08-23 18:05
分享:

截止2021年6月,平凉市统筹区内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共693家(不含1577家村卫生室),其中:公立医院30家(三级甲1家、三级乙3家、二级医院19家、一级医院6家、未定级医院1家),民营医院32家(二级医院8家、专科4家、一级及以下11家、未定级9家);乡镇卫生院9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所)69家(公立26家、民营43家);诊所(门诊部)23家;零售药店440家(含连锁各分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平凉市统筹区内签定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人员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注:“异地住院”栏标注“√”的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药机构;

 “谈判药品”栏标注“√”的为纳入谈判药品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市区管理”栏标注“市”的为仅纳入市本级医保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市区管理”栏标注“区”的为仅纳入崆峒区医保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

+附件下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汇总表(网站通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