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保动态

庄浪县四项举措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来源:庄浪县医保局             时间:2022-11-29 10:19
分享:

今年以来,庄浪县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方向,牢抓国家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利契机,采取“四项举措”,统筹谋划、精细操作、稳步实施,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过70%,节约了医药费用,减少了医保资金支出,减轻了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如期签订采购协议,定期通报采购进度,督促医疗机构如期完成,确保就诊患者及时用上质好价廉的集采药品。目前我县已扎实稳妥地完成七批次药品带量采购落地工作,累计签订采购合同2027份,确认采购金额2409.92万元,其中,国家组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平均降幅48.74%,最高降幅73%,给广大糖尿病患者带来实惠。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带来的实惠,大大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庄浪医保微信公众号、报销窗口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宣传,引导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通过召开培训会、QQ工作群与各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指导,及时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做好沟通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预付药品资金。为保障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采取周转金预付、供应保障等政策措施,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年初提前预付各定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资金1000万元,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报量、采购和回款工作,通过及时回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而在降低药价的同时确保生产企业合理利润,既让患者用上降价药品,又让医院得到结余留用资金,达到双赢的目的。

四是实施奖励机制。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节余留用政策,为切实发挥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县医保局采取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执行药品集采规定、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30天回款率、非中选药品采购占比、集采中选药品规范流转、宣传培训等指标,考核组核查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数据、佐证材料,按照统一的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计算打分,对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2021年以来,累计核算拨付四批次带量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330.5万元,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推进国家和省际联盟、市际联盟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提速扩面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做好人工晶体、冠脉支架、药物球囊、骨科创伤、吻合器、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口腔种植等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扩大集采覆盖范围,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撰稿:罗  妮   审核:魏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