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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调整医疗救助政策、重大疾病救助更有保障

                来源:崆峒区医保局             时间:2022-06-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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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待遇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杜绝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经区政府同意,区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救助政策过渡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区救助水平。此次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将有效减轻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将进一步降低,获得感将显著提升。

非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分别降至: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8000元;企业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1.5万元;企业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3万元救助比例为40%,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3万元;重大疾病病种进一步扩大,从之前的25种扩大到30种,救助比例为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医疗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通过主动发现机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撰稿:罗  强  审核:陈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