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保局 “六确保”我市群众享受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红利
来源:平凉市医保局 时间:2023-06-09 15:58 |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抓三促”行动要求,以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打组合拳,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用上中选产品,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建章立制,确保应采优采。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目前全市已集采各类药品耗材共2.619亿元,累计节约采购资金6.66亿元。如常用的“阿伐他汀钙片10㎎”为例,集采价4.41/盒,非集采价53.76/盒,每年可为定期服药患者节省费用1233.75元。人工全髋关节均价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人工膝关节均价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幅达82%。
二是协议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将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范围,努力让人民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好药。对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加强督促并约谈单位负责人,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让药品耗材集采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预付基金,确保顺畅采购。各级医保局按照辖区内医疗机构每批集采药品约定的采购品种、采购数量及价格测算药品采购金额,按不低于确认采购量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专款专用,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共计预付集采专项资金1.13亿元,确保医疗机构顺畅采购集采药品。
四是平台监测,确保采用全面。运用采购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对医疗机构约定采购申报量、合同签订、非中选药品采购占比、采购进度、回款率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持续对落实情况进行监测,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执行进度缓慢的医疗机构通过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部门协查等方式,确保按期完成约定采购任务。
五是结余留用,确保集采动力。为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按进度完成约定采购量,医保部门在结算前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留用的医保资金作可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激励,确保采购使用的内生动力。
六是宣传推广,确保应知尽知。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医师政策水平为突破口,围绕药品集采工作成效,以及人工晶体、冠脉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村卫生室为主阵地,电子屏长期播放宣传内容、在醒目位置摆放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强化政策意识,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
(撰稿:李会玲 审核:马胤同 责任编辑:李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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