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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案例(四)

                来源:崆峒区医保局             时间:2023-12-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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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崆峒区大寨乡的村民刘先生,76岁,家人常年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刘先生因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三次,共花费12.31万元,出院时基本医保报销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06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3万元,三重保障合计报销10.36万元,总报销比例84.16%,个人负担1.95万元。刘先生家人感慨地说:“总计花费12万多,这些钱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大难题,幸运的是我们年年参加医保。因为我家是低保户,每年医保费政府都会补贴一部分,我们交一部分,切实减轻了我家的负担,也为我们带来了保障。”

刘先生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报销后,9月份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7200元,区医保局认定刘先生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并将信息推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核查认定后,联动实施综合帮扶,按规定给予刘先生临时救助6300元。经过医疗保障和民政救助,大幅度减少了刘先生家庭因病产生的刚性支出,进一步防范化解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