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大强医疗保险报销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中心 时间:2024-11-07 17:52 |
刘大强,男,汉族,身份证号62270119920506****,甘肃金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职工。
刘大强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9时,运动时不慎摔倒,左膝部着地,自感左膝疼痛,活动受限。于2024年9月27日以“左膝半月板损伤”入住平凉中医骨伤医院,住院费用13397.55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玖拾柒元伍角伍分)。
未述及有其他部位受伤史,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
为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保障参保人员利益,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 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6日),请知情人士提供线索,我们将为其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市医保中心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8612665
0933-8221204
0933-8234531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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