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 来源:市医保中心 时间:2026-02-27 17:56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平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度)等有关规定,灵台县医保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市医保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了复审,并上报市医保局审查备案。现将评估合格的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传承创新示范中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相关县(区)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定点管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公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933—8618795。
附:评估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2月27日
评估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共1家)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传承创新示范中心 (门诊部) |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 (皇甫谧文化园北侧) | 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