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保政策宣传素材—待遇保障(一)
来源:待遇保障科 时间:2025-06-06 17:38 |
一、新生儿的医保应该什么时候缴纳?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参保登记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二、不同人群,如何参加医保?
1.学龄前儿童及在校生。学龄前儿童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用人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以及实际缴费年限同时符合待遇享受地相关规定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4.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失业金待遇期满后,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5.未就业的城乡居民。未就业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2.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3.“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两病”是指达不到门诊慢特病标准,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
4.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
5.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
6.医疗救助。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需要单独缴费吗?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单独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附加在基本医保框架内的第二重保障。只要参加了居民医保,就自动纳入了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在出院结算时,个人花费超过一定额度,大病保险会自动启动给予补充报销,参保人员无需单独申请。
(撰稿:马胤同 审核:贾会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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