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平凉市医保局             时间:2024-01-0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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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力打造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及时准确获取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基本需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平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69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29条,其他信息461条。通过“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21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办理网站留言82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发布医保政策信息10条、医保基金收支运行信息3条,低收入人口医保结算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废止文件5件,失效文件1件(均为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根据公开属性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平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和“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将网站打造成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充分利用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配合做好重要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的集中推送。依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要求,持续规范信息发布形式,确保公开内容集中展示、分类科学、查询方便。实现网站无障碍浏览功能,助力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捷高效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多重审查,充分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全年无发生重大安全、泄密事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提醒,协同做好网站监测,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整改。明确部门负责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更新频次不快,虽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但受限各方面原因有些信息难以做到第一时间更新。二是医保政策文件解读效果和群众晓度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时效要求,强化内部激励和问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推动以通俗易懂、朴实简练的语言,立体式、多角度宣传医保政策,契合不同受众群体需求,做到让群众“愿意看”和“看得懂”。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