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平凉市医保局             时间:2023-01-1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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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平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宽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依法稳妥公开医疗保障领域范围内民生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的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医保基金等政府信息,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平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增进参保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围绕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等领域,细化、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举措,采用视频、文字、图表等多样化方式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公开,修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共计25项。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5条,通过“平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53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94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19条,政策文件类信息5条,政策解读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3件,网站留言答复公开3件;通过“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平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健全网站信息更新和内容审核机制,提高网站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优化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对个别内容更新频率不高的栏目进行合并或删减,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所有应公开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通过网站主动发布。目前,“平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设有医保动态、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机关党建等9个栏目;“平凉医保”微信公众号设置消息、视频、服务3个栏目,服务栏目下设参保缴费、异地备案、电子凭证三个服务项目。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根据公开属性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明确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与等方面工作作为法治医保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纠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还需进一步细化,部分政务公开栏目未设置专题或子栏目类别划分细分不足;二是网站运行还不够规范,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挖掘医疗保障领域重点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本系统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细化栏目分类,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途径和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窗口、医保业务经办机构宣传栏等线下途径双重宣传;健全信息更新和内容保障机制,紧跟社会热点,丰富推送形式,推动医疗保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切实提高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